房屋继承公正费用及后期买卖的问题。
本人武汉市人,独生子。前年母亲去世,父亲有一套房子,准备最近过到我名下。到房管局问,因为房产证是十年前办的,是单位的房改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现在要过户到我的名下,需要母亲的父母同意。母亲的母亲已经过世,母亲的父亲还健在。房管局要我们到公证处公证后,方可进行过户。我到公证处去咨询,公证费要按照收益额的百分之二收取。而这个收益... 展开
其他答案
答复楼主:1,法律上规定了是收益额的一半,很多地方解释为征收所继承的50%的2%但是您要办手续,只能是由当事部门给您解释,一切以当地规定和政策为准,如果不做继承公证,就不能过户,一直延续下去还会有其他麻烦,比如无法交易等2公证和继承后,您和您父亲各一半产权情况下,您父亲要把他那份卖给您,只要您二人签订买卖合同就可以,去房管局备案、纳税过户就好,不需要姥爷他们出面您后面担心的问题不存在希望对您有帮助
2013-08-12 11:57
来自北京市
赞(0)点赞赞(0)举报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