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样拆迁评估合不合法
有个问题咨询下!请问,现在是2013年四月.我们这房屋被征用了!征收是按照2003年航拍图来的,航拍图上面有的按照,2011年(宿迁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细则)进行评估一般民房950基本价格进行赔偿!各种补偿如租房补助,装修补偿,卫生间浴室 人口安置费,全都加起来两千一平方!2003年航拍图没有的就赔偿300元每平方!... 展开
其他答案
目前操作好像都是以2003的航拍图来进行面积确权的。其实与其讲“评估”,不如讲测量,因为所谓的评估真正的意义上就是面积测量,评估公司没有权利进行面积确权,面积的认定就是由征收方决定的。面积就是分有证和无证,里面无证的又按照2003航拍图内的予以认定合法面积,2003之后的则还是属于无证面积,按重置价补偿,这是普遍的正常的做法。至于具体的补偿价各地不一,由当地人民政府领导实施,这个也是有具体文件的。 展开
2013-08-12 11:3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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