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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将一栋房子(某场宿舍楼)于2003年判给李某,2006年李某又将房子卖给周某,现周某想要问过户费用

房子是因为李某的女儿在厂(国企)里玩耍受伤导致截肢,后打官司,法院判决,由于资金不足就将员工宿舍楼以物抵债给李某。李某(当时没有过户),后又将此楼卖给周某,现在周某想过户,请问怎么收费?收费明细,是不是有类似滞纳金的?求真正知道大神解决,最好是从事法律工作的
心缘网缘|2013-08-13 14:41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王兴 新房置业顾问请拨打电话13307581998电话联系百科详情

等你们的装修风格定下来之后就可以开始选择了
2014-12-23 21:3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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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查查。或者去让别人设计一个
2014-12-03 09:4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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