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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年我父母结婚,89年我爷爷分家,将老房子分为我叔叔一半,我爸爸一半。我父亲结婚前欠下债务,我父母共同还款将债务还掉一部分,但有一部分债务原本就是我叔叔自己的债务未还,91年他们将债务推向我家。且让我爸爸签下不平等条约,将分得的半边房子给他,但我母亲并未签字(母亲不知情)。我父亲已去世,并不清楚那字是我爸爸签下的。96年时...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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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律师,但是希望我的话能给你点帮助:1、当时你爷爷去世或分家时有没有遗嘱,如果单纯只是由口头协议,那么是不能成为遗产继承的依据的。2、如果是婚后分家,那么房产一半应为你妈妈和爸爸的共同财产,你父亲去世后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则为你母亲的财产,你爸爸签字的协议没有公证,不具备法律效应,另外你父亲已经去世,不能证明那份协议的真实性。3、追究在没有得到允许的情况,你叔叔擅自将房产写入名下,没有法律依据。 展开
2013-08-13 11:1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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