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订金
我跟卖方签订了一份协议,内容是我付卖方5000元订金,购房总额为280000,首付15万至20万,于本月月底前一次性付清,其余房款银行贷款办理。现在我不想买那个房子了,请问我的订金还能要回来?
其他答案
你已经签订了购房协议,并支付了卖方5000元订金.现在你不想购买了,根据合同自愿的原则,你可以毁约,但你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至于你交付的订金,不是合同法中规定的“定金”,因此,你不用担心什么定金罚责。它对你们不适用,因为你们约定与支付的是“订金”而不是“定金”。故付卖方5000元订金可以要回来。
2007-07-02 18:2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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