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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和18岁女儿因为农转非得到的安置房,但是产权证是母亲的名字,请问女儿有房子的份额吗?

在农转非之前,母亲已经再婚, 而且继父不是拆迁地的户口而且之前也未将户口迁移到拆迁地来,还有继父已经育有3子女. 但是,拆迁过后几年,继父又将户口办理到母亲所在的户口上了. 有一个事实就是女儿负责母亲的赡养,继父的儿女负责其父亲的赡养. 父母两者之间的经济也是分开的 只是生活在一起.. 请问女儿的房产份额是怎样的? 如何算的... 展开
江山好的很|2013-08-13 13:07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许晶 新房置业顾问请拨打电话18571726650电话联系百科详情

使用并不代表产权过户,这样的人还是比较少的
2014-10-14 07:46
来自北京市

温水杯

不管分开与否,都是你们自己的决定。每个子女都有相同多的份额。
2014-03-04 15:46
来自北京市

suihurong

法律上无论继父继母,无论是否亲生,只要是在一个家庭中,您就应该孝敬父母,继子拥有与亲生同样多的权利。农转非之前结婚,说明房子是您母亲婚后财产,算是您继父继母的共有财产。具体赡养,是你们作为子女的义务,应该无论亲否。不管分开与否,都是你们自己的决定。每个子女都有相同多的份额。
2013-08-13 13:1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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