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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产问题,房子办按揭时是我老公贷的,那时我俩还没有结婚,但我俩商量着办房产证上再写上我的名字

当时买房子时,购房合同上是我老公的名字,因为当初还没有结婚,合同上只能写一个人的名字,不能都写上,不然无法贷款,但我俩商量着办房产证上再写上我的名字,请问办房产证时(我俩办房产证之前结婚),加上我的名字,房管局要交多少钱,以后这房子算不算我俩共同财产。。。还是只算他一人
lazychen|2013-08-13 09:48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一半是记忆

只要在婚姻存续期间,仍然由你们偿还贷款,不管房产证是有没有另一方的名字,在法律上都属于共同财产。判定这个的主要证据在于两点,一就是房产证的颁布日期必须是在婚姻存续期间;二,还款收据的日期在婚姻存续期。
2013-08-13 09:5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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