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名下有一处房产老婆现在起诉离婚要求分割财产。我们结婚有两年,房子买的时候是60万。首付是15万首付是分两次交的,7月份13号一次给5万 ,10月10号份登记结婚,11月份6号一次给10万,剩下的按歇贷款的 。首付合同时间是11月6号的 收据也是这个时间 ,注意。。。但是在收据里面有注明;7月13交已经来首付5万。问题:现在... 展开
我名下有一处房产老婆现在起诉离婚要求分割财产。我们结婚有两年,房子买的时候是60万。首付是15万首付是分两次交的,7月份13号一次给5万 ,10月10号份登记结婚,11月份6号一次给10万,剩下的按歇贷款的 。首付合同时间是11月6号的 收据也是这个时间 ,注意。。。但是在收据里面有注明;7月13交已经来首付5万。问题:现在收据上有两个时间,首付合同是我一个人的名字,房产正上是夫妻两个人的名字。按照新解释,我这个是 属于婚前还是婚后买的房子呢?老婆要求平分这个房子,问题2:买房合同写的是300平方,后面我父亲给钱加宽了 150个平方 ,有我父亲的名字装修收据为证,房产正上现在是450平方。这个属于什么情况,我没有什么经济来源,大部分是父亲的钱,没有其他协议证明之类的东西。我该怎么办?怎么去操作才能保证我的利益,一般会出现什么样的判决。给个建议,跪求了在线等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