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打算在本市购买二手房,属于首套。因为户口不在本市,需要到户籍所在地开未婚证明。开好后拿给放贷银行审核,他们却从人行个人征信系统发现我是已婚。原来因为我在2012年办理信用卡是,由于疏忽把婚姻状况钩成了已婚。所以被人行的征信系统记录下来了。。现在放贷银行,说除非我去开一张从22周岁到现在的未婚证明,否则不给放贷。我原来的未婚... 展开
我打算在本市购买二手房,属于首套。因为户口不在本市,需要到户籍所在地开未婚证明。开好后拿给放贷银行审核,他们却从人行个人征信系统发现我是已婚。原来因为我在2012年办理信用卡是,由于疏忽把婚姻状况钩成了已婚。所以被人行的征信系统记录下来了。。现在放贷银行,说除非我去开一张从22周岁到现在的未婚证明,否则不给放贷。我原来的未婚证明是从2008年到现在无婚姻记录。因为我户口08年才迁入那个城市,所以只能从那个时间开始算。我电话问民政局,他们回复,即使我户口一直在那个城市,也不能从22岁开起,因为,他们这个登记系统,是从2006年组建的。最早也只能从2006年开。天啊!这怎么办啊??说的有些乱,不知道有没有哪位高手明白我的意思,这个问题该怎么处理?我怎样才能从银行顺利贷款?十分感谢!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