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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问题:

我家有四间门市楼(有准建证),每间门市楼长9米,宽4米。在拆迁的过程中,政府规定:给长18米、宽4米的筒子楼(即原来横向的门市楼变成竖向的筒子楼),虽然面积与原来一样大,但商业价值遭到贬值,不利于出租。请问政府违法么?法律上有规定么?我们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这样的案例也行。
齐殿天下|2013-08-14 09:35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popi153

这是拆迁惯用的技i俩,其实政府并没违规,这只是开发商的巴戏,您可以到拆迁补偿安置中心去理论,要求赔偿等价值的门面房 据我所知是否铺面房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房屋用途,如果房产证是居民住宅,那么,就会按照房屋所处区域划分类别,以及补贴标准核定补偿金额。无论是自己用还是转租,一般只是对房主进行赔偿,至于如何补偿商户,一般都有房主去协商解决。住房证使用性质为住宅,补贴标准就会按照居民补贴标准执行。不知是否能 展开
2013-08-14 09:4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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