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问答 >买房>交易过户>签约认购> 问题详情

05年将房卖给朋友,朋友因房款未付完,至今未过户,现在国五条出台,百分之20是不是按当时的合同房价计算

是双方自行签的合同,而且房子是自己开发修建的,因办证件时此房子还未卖出去才办在自己名下,不知道差价以什么为依据,是当时合同签的价格还是以现在评估价,以或者的话那就伤不起呀
蓝勿2010|2013-08-14 10:18 |来自北京市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信息举报邮箱:jubao@fang.com
返回顶部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