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月份下签约下定了一套二手房,现在国五条新政策出来说要交20%的个税,我能不买这个房了吗?
我签合同时写的是所有税费买家承担,当时房东跟我说是过了5年的房子,等签了合同交了定金之后,房东去查册后他又说要四月份才过五年,如果我现在提前过户的话,就要交5.65%的营业税,如果等到4月份过户我又怕新政开始实施了,那我就要交20%的个税了,请问我这种情况下能说房东存在欺骗行为,要求解除合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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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个问题很好解决 签订补充协议 内容就是等房屋四月份在办手续 如果在办理房屋网签、贷款等手续期间遇国家政策调整出现20%个人所得税双方进行调节,若协商不成则此合同自动作废甲乙双互不追究违约责任,甲方退还乙方定金。
2013-08-15 22:0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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