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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丈夫离婚前共同的房子给老人住的,老人去世后丈夫私自转让,房产证在我这,请问我能要回房子吗?

我想把房子过给女儿。04年离婚的时候和丈夫有协议,说老人去世之后女方将有优先选择房子的权利。意思就是我现在想要那房子,就可以给我。 但是丈夫把房子转让给别的亲戚。请问我要用什么办法把房子要回来?我虽然有房产证。但是怕他们找关系挂失了房产证。然后转让了。大家帮我想想正确的对策。(房产证没有我名字) 我和丈夫离婚时的协议还有用吗... 展开
xoxo0420|2013-02-08 17:38

其他答案

李俊 二手房经纪人电话联系百科详情

房子已经卖掉啦.那要追回来好麻烦的.看来你还是要找个律师跟你前夫打官司,看他怎么对你补偿,
2013-02-28 16:13
来自北京市

张华欣律师

你好,只要是离婚协议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那么协议就是有效的,如果你前夫有违反协议,你可以追究其违约责任。鉴于房产证上没有你的名字,这种情况下对你较为不利,建议尽快采取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张华欣律师,18339270067
2013-02-27 22:5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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