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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离婚后申请经济适用房需满足哪些条件?

因为父母现在换的房是小产权房,离婚后无法迁户口去父母家,户口还在前夫家,现在只能租房度日,听说离婚后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不知道要满足哪些条件。是南京市户口。
投篮游戏天天玩|2012-12-31 11:1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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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低收入家庭;家庭人均月收入在市政府公布的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以下;家庭人均住房的使用面积在当年规定的最低标准面积(含本数)以下。
2013-01-02 18:36

陈晓卫 二手房经纪人电话联系百科详情

申请经济适用房,硬性条件有如下几条:一、南京市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经济适用住房需符合下列情形:1、具有本市市区城市的常住户口已满5年;2、家庭人均月收入1000元以下;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二、除申购家庭夫妇外,下列家庭成员可以作为分摊家庭收入的人口: 1、与申购家庭夫妇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并共同生活的人员;2、正在服义务兵役的子女;3、在外地读书的未婚子女。三、除申购家庭 展开
2013-01-04 1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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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的专家已经讲解非常清晰,望楼主采纳
2013-01-04 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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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南京市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经济适用住房需符合下列情形:1、具有本市市区城市的常住户口已满5年;2、家庭人均月收入1000元以下;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二、除申购家庭夫妇外,下列家庭成员可以作为分摊家庭收入的人口: 1、与申购家庭夫妇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并共同生活的人员;2、正在服义务兵役的子女;3、在外地读书的未婚子女。三、除申购家庭夫妇外,下列人员可以作为分摊家庭住房 展开
2013-01-02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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