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的共同房产,现面临着拆迁,继父与母亲对于房产的分配意见不一。
继父曾立过一份遗嘱,该房产由他儿子继承,母亲当时也签了字,后来母亲改变意愿了,自己单独又立了一份,见证人都在,说明属于母亲的一半产权由自己的女儿继承,继父和他儿子并不知道这件事,问题是该房产现在就面临着拆迁了,继父要现在就直接把房子过户到他儿子的名下,如果过了户,那这份遗嘱是不是就没用了,母亲该如何处理这件事呢?只有翻脸一条... 展开
其他答案
遗嘱人有权改变原先所立遗嘱,因此,母亲的第二份遗嘱有效,原第一份遗嘱中母亲的部分失效,继父现欲过户给其子的行为是不当的。如果双方不能达成一致,那就只有翻脸一条路了。
2013-08-17 12:2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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