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住房公积金的问题,详情如下。
我2011年6月毕业在A市参加工作,并开始缴纳住房公积金,2012年3月辞职,住房公积金停止缴纳,2012年6月在B市参加工作,也没有缴纳住房公积金。按照规定,缴纳需连续满一年才能提取,那我在A市缴纳的9个月住房公积金怎么办,难道就泡汤了吗?了解情况的朋友请详细说说,谢谢了。
其他答案
你要从A市把公积金转到B市 如果在B市没交的话 那你就直接在A市办理离市取公积金的 取的钱只能是你自己交的 即你9个月的一半的钱
2013-08-17 13:0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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