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物权
有一处房屋登记在我的名下,但出资是由我亲戚出资,分居期间我将此房屋卖出,钱也还给我亲戚,离婚诉讼时,法院认为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物权),要对该处已经出售的房屋进行评估,我和亲戚间只是债务关系。法院这样认为对吗?有依据吗?如是债务关系,离婚案会一同判决吗?
其他答案
分两种情况:第一,房子是婚前购买,那么就不算是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最新的婚姻法规定,婚前你这房子属于个人财产,婚后也是个人财产。第二,房子是婚后购买,那么则记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是要分割财产的。
2013-08-18 11:2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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