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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房子还能得到吗?

我04年10月买了一套期房,还没来得及去房管局备案,结果因为开发商的其他债务纠纷,该楼盘于04年12月被法院冻结,开发商老总也被公安机关抓走,我先后几次去找公司一个人也没有找到。如果该公司破产了,我是否还能得到我原先买的房子?如果得不到我的钱还能要回来吗?
金滴6|2007-06-26 17:44

其他答案

奥托司机

往最坏处想,即使公司破产,也要进行财产清算,进行财产评估,保护责权人的利益。不要着急,会有办法的。
2007-06-26 17:49
来自北京市

罗小渣

可以,你有合同,至少利能拿回钱。
2007-06-26 17:49
来自北京市

潜龙在水

网友买的房子本身还没有备案,那你并没有获得这个房子的所有权,也就是法律概念上的物权,对开发商你只能主张债权。根据最高法院的解释,你的这个债权可以优先于工程款和抵押款来受偿.但是如果这个企业最终破产的话可能会在偿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保险等费用后才可以偿还债务。所以,如果轮到开发商偿付对你的欠款时资金不够,也许你将不能全额受偿了。
2007-06-26 17:4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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