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妈现有一处房产要拆迁,但由于她头脑智力不清晰,我二姨想全全代理我妈去处理房屋拆迁事项
二姨让我写一份委托书去做公证,(二姨人很好,把我亲妹妹从小养大,我妈的这房子一直是妹妹和二姨在居住),我想问下:如果这份委托书写了交给二姨,是不是就意味着我二姨做任何决定我妈都同意,甚至她可以把新房子的房产证的名字随意更改?还想知道,我可不可以不写委托书,我有没有权利代替我妈去和拆迁办谈?谢谢!!!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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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开关插座的颜色不仅局限于白色了还有很多颜色的楼主想要的红色应该有吧
现在你妈妈这种状况属于 无行为民事能力人 ,监护权在你爸爸 ,不知道你现在多大了 ,是成年人吗 ?如果你可以代理当然更好 ,可是 与开发商洽谈会需要很多谈判技巧 ,你是否能够胜任 ,谈得不好 ,补偿金大打折扣 ,。另外 委托书的书写不是在家里自己写 ,而是在公证处由办事员来写 ,况且是有委托范围的 ,你们不要委托拆迁范围之外的项目 ,比如房产交易过户之类 ,那么她所签署的合同则无效 ,
即使你写了委托书你二姨也不可能去办理房产过户(更改房产证名字),但还是建议你自己去和拆迁办谈,因为各地的拆迁政策具体实施起来不是完全一致的,所以你可以先去拆迁办咨询一下是否需要医院提供关于你母亲精神方面的医疗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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