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6年左右我父亲在我外公那边借了四万块钱,当时以我们居住的一套房子做抵押约定2009年前还款,就写了一张字据将住房抵押给他,期间陆续还款一万多,06年父母离婚各自在外务工,09年我们在外读书家中只有婆婆一人,外公来家将婆婆赶回老家,强行占领了我们的房子并以字据房子已经被抵押为由将房子自行出租给他人,因尊他是长辈确实欠他... 展开
在2006年左右我父亲在我外公那边借了四万块钱,当时以我们居住的一套房子做抵押约定2009年前还款,就写了一张字据将住房抵押给他,期间陆续还款一万多,06年父母离婚各自在外务工,09年我们在外读书家中只有婆婆一人,外公来家将婆婆赶回老家,强行占领了我们的房子并以字据房子已经被抵押为由将房子自行出租给他人,因尊他是长辈确实欠他钱未还清,就同意他先把我们房子租出去,租金抵债,直到今年我们也还过一些钱他,欠他的钱出租几年的租金加起来早已还够,他却不认账,说想要房子。11年我们务工回家想还欠他的钱(租金就当他的利息),他避而不见也不收我们的钱,说房子已经抵押给他,是他的房子,但是现在房产证上还是我父亲的名字,房子现在被别人租了还在住,他与别人签的租房协议是否有效,是否属于非法出租,该怎么争取自己的合法利益?收回房子还他钱呢? 请大家帮助一下!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