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交社保,公司准备和我们再签一份合同,挂在其他公司名下,这样算不算违法?我们该怎么处理?
进公司的时候,和公司签了一份合同,公司属于外地的,公司说现在为了交社保,说是和我们要重新签署一份合同,是挂在一个人力资源的公司下面,那样的话,对于我们这些公司的员工有保障吗?对于我们而言,我们是属于原来公司么?还是属于那个所谓的造假的公司呢?新签署的合同是否也要保留一份才是对的?我们怎样做才是对的呢?(合同还未签)
其他答案
1、只要你自愿,就不算违法,99%没保障2、属于新公司,不是造假的,是现在流行的劳务派遣单位【比当年的皮包公司好一点吧】3、从原则上说,公司支付给你们根据工龄计算的双倍补偿金(即赔偿金)、补交社保、住房公积金之后是可以接受的。4、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公司和劳动者各持一份是法定的5、你能做到第三条的原则就可以了。6、离职需谨慎,小心被卖了还帮公司数钱7、仅供参考,请找当地律师,你这问题很严重,速度找证 展开
2013-08-20 13:4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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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怕公司要搞鬼。正常情况下,即使公司是在外地,你们也可以由公司出面统一在外地参保。这五项保险均可以办理的。你们要是签了其它公司的合同,就不再是现在公司的人员了,那么假设他们不缴费,你们找谁去,更何况出工伤、生育、失业等其它情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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