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婚后购买,但三分之二的首付款为一方卖婚前个人房屋所得,离婚时,法院几乎按这比例判合理吗?
恋爱7年,婚前在女方父母家同居1年多,04年5月结婚,10月购买110万二手房,首付33万,22万男方卖婚前房屋给付,11万女方付。产证两人名字。因男方金钱看的较重,女方基本用不到男方的钱,第一年贷款男方付,男方基本生活由女方及女方父母解决(住女方父母家)。之后每月房贷由房屋租金偿还,期间房屋全由女方管理。婚后不久感情出现裂... 展开
其他答案
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求助人表述的案件也很详细,明确。从案例中不难看出,此案件并不复杂,一审法院根据婚姻法和相关司法解释做的判决应该讲是很合理的。二审的话,法官具有裁量权,但是此案件个人觉得会维持一审,如有改动,女方也不可能获得3分之二的比例,因为购房时出资比例明确,所以一审才会那么判决。如果感情真的破裂,求助人平静一下心态,调整一下,再组个家庭吧,毕竟婚后还是要生活的。有个家庭才会更温馨。祝求助人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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