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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公有集体土地一块,现去世后舅舅们放弃继承,母亲独自继承。

当时为便宜以外公名义买了集体土地一块,现在想搞成我的名字。我是外孙。外公几年前去世。母亲和我都是城镇户口,若想搞成我的名字,有什么办法?1外婆继承,舅舅放弃,外婆立遗嘱给我。集体土地可以遗赠吗?2母亲继承,继承后去土地局赠予给我?集体土地可以赠予子女吗?3还有其他办法吗?
shenkan520|2013-08-21 13:05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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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前提是:“外公有集体土地一块,现去世后舅舅们放弃继承,母亲独自继承。”既然你母亲继承了,那就不成问题,你们可以:1、在继承办手续时办理你和你母亲二个人的名字。2、直接办理你的名字,由你母亲办理赠予给你。集体土地是不能买卖的,但使用权也可以继承吗,所以相关手续应该没什么大问题。
2014-01-05 22:12
来自北京市

hcl670

应该是不可以的,具体见你与开发商签署的购房合同
2014-09-05 23:02
来自北京市

孙凯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展开
2013-08-21 13:15
来自北京市

劲松空间

你的前提是:“外公有集体土地一块,现去世后舅舅们放弃继承,母亲独自继承。”既然你母亲继承了,那就不成问题,你们可以:1、在继承办手续时办理你和你母亲二个人的名字。2、直接办理你的名字,由你母亲办理赠予给你。集体土地是不能买卖的,但使用权也可以继承吗,所以相关手续应该没什么大问题。
2013-08-21 13:1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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