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买房,男方是第一套女方是第二套,女方去名字合算吗?
女方在父母的房子上有名字,如果结婚买房就需要3%的税,但是总价170万的话比1%税的话,不是多很多税,但考虑到以后遗产税的问题,去掉好呢,还是去掉然后再加呢?
其他答案
有两个方法,供你参考:1、女方和父母的房子这点上,女方将所占份额放弃给父母(放弃公证);这样就名下无房了,结婚购房就可以算第一套了。2、如果以男方做房产证,以后添加名字能不能,也是一个问题(具体需要咨询当地房管局对增加名字是否有何规定);还有一个就牵涉到《新婚姻法》关于夫妻共有财产的法律认定了。而我比较倾向于第一种方式(如果女方是独生女儿的前提)。
2013-08-21 13:2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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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应该去掉在父母的房子上的名字。至於以后遗产税的问题,不用担心,可以在买了房子之後的适当时机,再把女方父母的房子,以买卖程序过户到女方名下,这样就只需缴交3%的契税,而避免了要缴20%的个人所得税(中国还没实行遗产税,不管是继承财产还是接受财产赠与,要缴的税叫个人所得税〔简称个税〕,税率为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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