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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房后分手,房产只登记一人名字,属于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

我跟前女友买房,当时因为读书时助学贷款还款不及时造成我不能贷款,然后名字和贷款手续都由女方去办理。首付我出资11.8w,女方6.4w.买房后女方不承认是共同财产,并且拒绝给购房合同等。后因各种矛盾分手,女方以当时贷款利率高,现在房价不景气为由,要求我继续还房贷,作为共同财产。后在协商过程中,对方以没有欠条,同时房产没有我的任... 展开
黑眼影沉沉|2013-08-21 12:16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王颍瑞 二手房经纪人电话联系百科详情

具体可以咨询专业人士。
2014-08-03 21:41
来自北京市

安欣冉

我斧子上有一斧压百祸字样,还有个关公图像,现在我挂在卧室的门框上适合不?如果不适合该挂在哪里
2014-06-22 21:00
来自北京市

赵洪烈 二手房经纪人电话联系

这个应该是按照您当时和开发商前的拆迁协议而定的.
2014-05-04 22:38
来自北京市

鲁虺文化

如果是双方共同出资购房,该房产属于共有财产。因你们尚未登记结婚,故该房产应视为双方按份共有(与共同共有有区别)。你应该诉请要求法院分割系争房产,如果你不主张取得房屋所有权,可主张取得相应的房屋折价款。你的房产份额,应当按照你的出资占总出资的比例确定。
2013-08-21 12:26
来自北京市

ywrefbh

1、你的主张是让她把11.8万的房款还给你,然后房子归她所有,让她继续还房贷?2、她的主张是房子作为共同财产,应该由你来还贷,但互不支付对方钱款。(但你认为两人分手了不可能将房子作为共同财产)如果以上两点是事实,那法院要求拍卖房子的主张应该是合适的,你们为什么不同意拍卖呢? 谁不同意拍卖?又是为什么呢?
2013-08-21 12:26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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