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我们公司的老板在做房产投资,因为限购,她便以她女儿的名义购置了住宅一套,但她女儿是在美国留学的,所以购房合同是老板本人代她女儿签的,然后贷款合同因为银行要求必须本人面签,所以老板找到和她女儿年龄相仿的我去签的,然后按的手印。再后来,我们老板又购置了两套商用公寓,这种资产是没有限购的,结果她还是不以自己的名义去买... 展开
事情是这样的:我们公司的老板在做房产投资,因为限购,她便以她女儿的名义购置了住宅一套,但她女儿是在美国留学的,所以购房合同是老板本人代她女儿签的,然后贷款合同因为银行要求必须本人面签,所以老板找到和她女儿年龄相仿的我去签的,然后按的手印。再后来,我们老板又购置了两套商用公寓,这种资产是没有限购的,结果她还是不以自己的名义去买,接着用她女儿的名义去买的,所以这次连购房合同和贷款合同都是我代替她女儿来做签字和按手印的。虽然名字签的是她女儿的姓名,但是手印却是我的啊,而且这两次操作是没有任何委托书什么的,我是人家的员工,我挣人家钱又不好意思拒绝这个事情,所以我最终是做了这两次代签。但现在感觉后来公寓上这个老板不以自己名义去买的事情上面有点蹊跷。所以我想让大家帮忙给我想想办法支支招。我想知道的是:如果在这两个贷款上面,我们老板有任何违约贷款合同的行为的话,那最终这巨额贷款是不是会落到我头上?还有没有其它不好的影响?有没有办法可以让我免除这其中的责任呢?比如,我和我们老板签订一个什么免责协议什么的,是不是可以呢?希望资深的律师帮忙给我解答这个疑问,我在这边谢过了。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