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的是二手房,原房主抵押贷款,银行还有欠款,现如以公证委托的方式到我名下,然后按揭还款,是否有风险
目前原房主和我都没有足够的钱来解押,现在中介公司建议我和房主做一个委托公证,将房子公证到我名下,让我以原房主的名义来还银行贷款,等还清解押后再办理过户手续。我想了解的是:1、这个公证委托的方法是否可行?能保障我的权益么?2、几年下来还清贷款了,原房主不配合办理过户手续怎么办,还是说我自己有权直接办理过户手续?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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