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问: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职工住房面积标准是多少? 答:在京中央国家机关职工住房面积标准为: 公务员:科级以下60平方米;正副科级70平方米;副处级80平方米;正处级90平方米;副司(局)级105平方米;正司(局)级120平方米。 机关工勤人员:技术工人中的初、中级工和25年以下工龄的普遍工人60平方米;技术工人中的高级工、技师和25年(含25年)以上工龄的普通工人70平方米 展开
1、问: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职工住房面积标准是多少? 答:在京中央国家机关职工住房面积标准为: 公务员:科级以下60平方米;正副科级70平方米;副处级80平方米;正处级90平方米;副司(局)级105平方米;正司(局)级120平方米。 机关工勤人员:技术工人中的初、中级工和25年以下工龄的普遍工人60平方米;技术工人中的高级工、技师和25年(含25年)以上工龄的普通工人70平方米;技术工人中的高级技师80平方米。 2、问:超标处理准则是什么? 答:职工购买现住房超标的,能分割退回要分割退回;不能分割退回的,可上浮一个职级(正司级上浮20平方米)。 3、问:上浮后如何算房价? 答:上浮部分面积(即与高一级标准面积之间的差),按当年房改成本价购买,只享受住房折旧优惠,不享受与人有关的其他优惠。 计算公式为:面积上浮部分房价=成本价×(1-住房折旧率×竣工年限)×上浮面积 4、问:超过上浮面积房价如何算? 答:超过上浮面积部分房价以当地经济适用房房价为基准,使用年限较短的新房所处地区房价高于经济适用房的,以经济适用房房价计量,如北京为每平方米4000元;低于经济适用房标准的,以实际价格计算。使用年限较长的旧房房价,在第6年以后,每年折旧每平方米50元。面积超出部分房价=4000(或实际房价)×超标面积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