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答案
1. 一般来说,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房屋征收与拆迁的相关职权。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2. 对于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3. 此外,受政府相关部 展开
2026-02-02 13:2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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