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答案
房屋拆迁过程中若对行政决定有异议,可通过行政复议途径主张权利。具体流程如下: **申请主体**需为拆迁利害关系人,如产权人或承租人。在收到拆迁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作出该决定的上级行政机关提交书面复议申请,需载明申请人信息、复议请求、事实理由及证据材料。 **材料准备**包括身份证明、房屋权属证明、拆迁决定书复印件,以及能支持诉求的其他证据(如评估报告瑕疵证明等)。若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供授权 展开
2026-01-23 23:4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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