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原则上应平均分割。若房产登记在男方名下,但婚后使用夫妻共同收入还贷,女方有权主张分割已还贷款及对应增值部分。具体操作需分情况讨论: 若双方协商一致,可约定由产权方继续还贷并补偿另一方;若协商不成,法院通常会判决房产归登记方所有,未还贷款由登记方承担,同时需向另一方支付共同还贷部分及增值的折价款。计算增值部分时,一般以还贷总额占购房总成本的比例,乘以当前房产 展开
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原则上应平均分割。若房产登记在男方名下,但婚后使用夫妻共同收入还贷,女方有权主张分割已还贷款及对应增值部分。具体操作需分情况讨论: 若双方协商一致,可约定由产权方继续还贷并补偿另一方;若协商不成,法院通常会判决房产归登记方所有,未还贷款由登记方承担,同时需向另一方支付共同还贷部分及增值的折价款。计算增值部分时,一般以还贷总额占购房总成本的比例,乘以当前房产市场价与购入价的差额。 例如:购房时总价100万元,首付30万元,贷款70万元。离婚时已共同还贷20万元,当前房价涨至150万元。增值部分为50万元,还贷占比20/70≈28.5%,则增值补偿约为50万×28.5%=14.25万元,加上已还贷20万元的一半(10万元),合计应补偿约24.25万元。 需注意,若首付款来源于男方婚前个人财产,分割时需先扣除首付对应的增值部分。建议保留还贷流水、购房合同等凭证,必要时可申请专业评估。- AI整理生成 -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