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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时将房子写在儿子名下,一般情况下不能随意收回。房屋登记在儿子名下后,从物权角度,该房屋已归儿子所有。如果没有法定的撤销赠与情形,比如儿子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近亲属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赠与人不能撤销赠与收回房屋。若存在欺诈、胁迫等可撤销合同的情形,赠与人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法律程序撤销房屋赠与行为,从而有可能收回房屋。但需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存在这些情形 展开
2026-01-19 15:2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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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般情况下,如果拆迁安置房已合法登记在儿子名下,想要收回存在一定难度。这属于房产的赠与或产权归属变更行为,一旦完成登记,具有法律效力。2. 若存在特殊情形,比如儿子严重侵害赠与人权益,像虐待、遗弃赠与人等,根据法律规定,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收回房子。3. 或者当初的拆迁安置约定有明确条件,如儿子需履行特定义务但未履行,赠与人也有可能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收回房屋。不过,具体情况要依据当初的拆迁安置 展开
拆迁房产登记在子女名下后能否收回,需结合具体情况分析。若房产已通过合法程序完成产权登记,且子女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则房屋所有权归子女所有。父母想收回房产需与子女协商一致,并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若子女不同意,父母难以单方面收回。 若拆迁时父母与子女存在口头或书面协议(如借名登记),需提供充分证据证明真实产权归属。根据相关规定,法院会审查双方实际出资、居住情况等事实。若证据充足,可能支持产权重新确认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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