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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产权人(配偶)公积金按揭,本人的是否可以提取还款

不动产权证写的我和我老公的(外市公积金)的姓名,公积金贷款是婚前以我老公的名义贷的,但他每个月的公积金收入不足以抵扣月供支出,本人已经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全额提取过一次,后续能否继续提取用于偿还贷款,如果能,额度有什么要求,需要怎么办理。
kanta00|2026-01-15 07:4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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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15330316

看到过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答类似的问题,给你参考:您好!如果是已经申请过提取的房产且已核定的可提取额度尚未提满,房屋产权没有发生变更,则住房贷款结清情形不影响您继续办理该套房产的提取业务。您可以关注登录微信服务号“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二次提取。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01-15 14:5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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