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乐陵新小区物业要求交一年物业费合法吗?
我是德州乐陵的新业主,最近交房时物业要求一次性缴纳全年物业费。请问这种做法有没有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41条是怎么规定的?
其他答案
物业公司要求业主预交一年物业费是否合法,需要结合具体情况来看。根据相关规定,物业费的缴纳周期应由业主与物业公司在物业服务合同中协商确定。如果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按年缴纳的方式,那么物业公司的要求就是合法的;反之若合同未作约定,物业公司单方面强制要求按年缴费则缺乏依据。在交房环节,物业公司不得以预收物业费作为交房条件。业主有权先验房再办理收房手续,物业费缴纳时间不应影响房屋交付流程。实际操作中,部分开发 展开
2026-01-17 06:4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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