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公积金贷款还款形式
在广州市缴存公积金,然后在异地(四川省宜宾市)办理的公积金贷款,贷款银行为中国银行,每月还款金额约7000元,每月缴存公积金3600元,公积金余额为18600元。请问每月还款是从公积金账户余额划拨到贷款的银行卡里面吗?还是直接从公积金账户余额扣除,如果是从公积金账户直接扣除,公积金余额不足以还每月贷款,应该如何处理?
其他答案
看到过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答类似的问题,给你参考:您好!我市缴存人或配偶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均可办理购房提取:1.在广州市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2.在本人或配偶户籍所在省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3.广州市无自有产权住房,在广东省其他城市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只要符合上述购房提取规定且资料齐全,职工购房,产权人及配偶均可申请提取在本市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所需材料、提取额度及频次可查阅以下指 展开
2026-01-14 14:51
来自北京市
赞(0)点赞赞(0)举报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