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时婚前购房且仍在还贷的房产分割问题,需结合购房出资、还贷情况以及产权登记等因素综合判断。若房产登记在购房方个人名下且婚前已支付首付,通常认为该房产属于个人财产,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对应的增值部分需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对这部分价值予以补偿。 具体操作中,首先需明确还贷资金来源。若婚后使用夫妻共同收入还贷,另一方有权主张分割已还贷款的一半及相应增值。例如,房屋总价100万元,首付30 展开
关于离婚时婚前购房且仍在还贷的房产分割问题,需结合购房出资、还贷情况以及产权登记等因素综合判断。若房产登记在购房方个人名下且婚前已支付首付,通常认为该房产属于个人财产,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对应的增值部分需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对这部分价值予以补偿。 具体操作中,首先需明确还贷资金来源。若婚后使用夫妻共同收入还贷,另一方有权主张分割已还贷款的一半及相应增值。例如,房屋总价100万元,首付30万元由一方婚前支付,婚后共同还贷40万元,离婚时房屋市值150万元,则补偿金额可参考公式:【共同还贷40万元÷总房款100万元】×离婚时市值150万元×50%,即补偿约30万元。 若双方协商不成,可依据相关规定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还贷贡献、抚养权归属等情况酌情判决。需注意的是,未还清的贷款仍归产权方承担,但补偿款计算需扣除剩余贷款部分。建议保留购房合同、还款凭证等证据,以便厘清财产归属。 实际操作可能涉及更复杂情形(如父母出资、产权加名等),建议根据具体情况咨询专业人士。- AI整理生成 -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