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一户拥有两块宅基地的确权问题,需结合实际情况分析处理。根据相关规定,农村宅基地实行"一户一宅"原则,但历史原因形成的"一户多宅"需分类处理。若两块宅基地均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且面积总和未超标,可通过分户方式解决。成年子女结婚分户后,可申请将其中一块宅基地确权至新分户家庭名下。分户需提供户籍证明、家庭成员协议等材料,经村委会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审批。对于因继承形成的第二块宅基地,继承人符合本村 展开
关于农村一户拥有两块宅基地的确权问题,需结合实际情况分析处理。根据相关规定,农村宅基地实行"一户一宅"原则,但历史原因形成的"一户多宅"需分类处理。若两块宅基地均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且面积总和未超标,可通过分户方式解决。成年子女结婚分户后,可申请将其中一块宅基地确权至新分户家庭名下。分户需提供户籍证明、家庭成员协议等材料,经村委会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审批。对于因继承形成的第二块宅基地,继承人符合本村集体成员身份的,可按规定办理确权登记。若继承人为非本村集体成员,通常仅允许继承地上房屋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不予确权,房屋不得翻建,倒塌后集体收回宅基地。违规占用的第二块宅基地,原则上应退还集体。确有特殊情况的,需补办用地手续并缴纳相关费用后,方可申请确权。具体处理方式需由村委会召开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并报乡镇主管部门备案。确权登记时需准备以下材料: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户口簿、身份证、村委会出具的权属证明等。建议先向当地自然资源部门咨询具体政策,不同地区可能存在细则差异。- AI整理生成 -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