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女方名下的回迁房如何分割?
根据《民法典》第1087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回迁房若属于婚后取得,原则上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若回迁房系女方婚前个人房产拆迁所得,且未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补差,则可能认定为个人财产。建议携带拆迁协议等材料咨询专业律师。
其他答案
关于离婚时女方名下回迁房的分割问题,需要结合房屋来源和出资情况综合判断。若回迁房系婚前个人财产置换所得,且婚后未发生权属变更或共同还贷,原则上仍属个人财产。如该房产系婚后通过共同财产置换或共同出资扩建,则可能被认定为共同财产。在共同财产认定中,需注意回迁房的特殊属性。若原被拆迁房屋为女方婚前个人财产,但回迁时因政策原因增加面积,且增加部分由夫妻共同出资补差,则新增面积对应的价值部分属于共同财产。对 展开
2026-01-10 00:46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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