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婚前创办的公司如何分割?
根据《民法典》第1062条和第1063条规定,婚前创办的公司属于个人财产,但婚姻存续期间的收益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分割时需区分公司原始股权价值与婚后增值部分,可通过专业评估确定各自份额。建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诸法院裁决。
其他答案
离婚时婚前创办的公司是否属于共同财产,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判断。如果公司在婚前已经成立且完全由一方出资经营,通常视为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但若婚后公司因夫妻共同投入资金、劳动或管理而增值,增值部分可能被认定为共同财产,需进行合理分割。 实际操作中,法院会考虑公司的股权结构、经营状况以及双方贡献程度。如果婚后另一方参与了公司经营或为公司发展提供了支持,可能有权主张分割部分权益。如果公司涉及第三方 展开
2026-01-08 23:4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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