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车位全是地上停车位,这个车位是业主公共的还是属于开发商的?已明确不能办理产权登记
其他答案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小区地上停车位不能办理产权登记的,一般属于业主共有。《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同时,根据《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建筑区划内的车位能够登记成为特定业主所有权的客体才能认定为专有部分。不能办理产权登记的地上停车位,不满足此条件,无法成为开发商的专有部分。若其占用的 展开
2026-01-05 14:0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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