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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女方能继续享有土地权益吗?

ask2323223169|2026-01-04 16:3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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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土地权益的归属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分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通常以户为单位,离婚时若女方仍属于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未在其他地方取得承包地,原则上可继续享有权益。对于宅基地使用权,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协商处理;若属婚前个人财产,则归登记方所有。城市商品房涉及的土地使用权随房屋产权转移,离婚分割房产时土地权益一并处理。建议双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争议,必要时可参考相关规定或咨询专业人士。- 展开
2026-01-05 02:3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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