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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期间配偶私自出资建房该如何处理?

根据《民法典》第1062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共同所有。若一方在离婚诉讼期间擅自用共同财产建房,另一方可向法院主张该行为无效,并要求分割该房产。建议及时收集转账记录、建房合同等证据,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ask154704941|2026-01-03 11:3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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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2258175138

在离婚期间,若配偶未经协商私自出资建房,需从财产性质和权益分割两方面分析。 关于建房资金的来源,需明确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若资金来源于婚内收入或共同积蓄,即使仅由一方操作,仍可能被认定为共同财产。根据相关规定,婚内取得的财产原则上属于夫妻共有,除非有特殊约定。私自出资行为可能影响分割比例,但不会改变财产共有性质。 对于建房行为本身,若涉及宅基地或集体土地,需结合土地使用权归属判断。若土地为家庭 展开
2026-01-04 04:2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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