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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征收补偿诉讼时效是有明确规定的。一般来说,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获得房屋征收补偿的,通常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如果是复议后再提起诉讼的情况,当事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里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有着重要意义。比 展开
2026-01-04 18:2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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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般来说,房屋征收补偿诉讼时效是6个月。2. 被征收人对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3. 如果先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起诉的,诉讼时效也是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4. 不过,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20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5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所以要注意及时行使权利,避免因时效问题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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