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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年二轮土地承包,一户4口人,公婆与儿子儿媳。分得土地后公婆和儿子儿媳妇就分开生活、种植、分开交农业税儿媳是否能主张继续承包原公婆土地?

95年二轮土地承包,一户4口人,公婆与儿子儿媳。分得土地后公婆和儿子儿媳妇就分开生活、种植、分开交农业税。96年儿子去世,98年儿媳改嫁户口迁出,2018年以后儿媳带着改名改姓的孙女回来要公婆土地,户口又迁回来了,这时公婆已去世,儿媳改嫁后公婆成为五保户。儿媳是否能主张继续承包原公婆土地。
jessiememory|2026-01-01 10:4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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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规定,农村土地承包以家庭为单位,承包期内家庭成员共同享有承包权益。95年二轮承包时,公婆与儿子儿媳作为同一户共同承包土地,即使后来分开生活,只要户口未迁出且未明确分户承包,土地承包权仍属于原家庭整体。 儿媳若户口仍在原村集体,且未与其他家庭成员签订书面分割协议,原则上可主张继续承包土地。但需注意两点:一是若公婆在世且为承包方代表,需协商一致;二是若儿媳户口已迁出,则丧失原村集体成员资格, 展开
2026-01-02 08:0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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