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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首先要看拆迁安置政策。若拆迁安置是基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房屋等进行,且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离婚时可要求对共同财产部分进行分割,包括相应的拆迁安置权益。2. 若一方因拆迁安置获得额外补偿,如因个人特殊贡献、房屋面积因素等,另一方通常无权要求分割这部分特殊补偿。3. 对于因拆迁获得的安置房,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或因婚姻关系成为安置对象,那么在离婚时可按房产分割原则处理,比如协商或通 展开
2025-12-26 15:2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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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离婚时拆迁安置补偿的分割问题,主要看拆迁安置房的取得时间和产权性质。若安置房在婚姻存续期间获得,通常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若安置房系婚前个人房产拆迁所得,且未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补差价,原则上归原产权人所有。对于拆迁补偿款的分割,需区分不同补偿项目。房屋价值补偿部分与产权归属挂钩,按前述原则处理。搬迁费、临时安置费等费用因具有人身属性,一般归实际被拆迁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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