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异地购房提取资料收据确认及发票时间确认
本人于2020年9月购买云南房产一套、21年5月贷款办理成功才开始进行还款、开发商发票于2025年12月15日才开出、且收回开具的收据、请问本人是否符合异地购房提取资格。
其他答案
看到过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回答类似的问题,给你参考:您好!职工或其家庭成员购买住房(含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或者保障性住房)的,职工可以按照《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每套住房仅能申请提取一次。职工或其家庭成员(配偶和未成年子女)购买异地具有所有权住房(含商品房、政策性住房或保障性住房)的,购房发票、契税税票、专用收据等票据时间与职工申请提取时间相隔五年以内的,可申请提取职工 展开
2025-12-23 14:4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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