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新房未入住物业起诉要求缴纳物业费的问题,我们来看相关法律依据对此是如何规定的。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在您的情况中,核心在于“新房”是否已“交给物业买受人”。如果您已经接收了新 展开
针对新房未入住物业起诉要求缴纳物业费的问题,我们来看相关法律依据对此是如何规定的。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在您的情况中,核心在于“新房”是否已“交给物业买受人”。如果您已经接收了新房(例如办理了收房手续),则您作为“业主”,即使未实际入住,仍需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缴纳物业费。物业起诉您的法律依据正是该条款,主张您作为业主的缴费义务。反之,若新房因质量问题一直未正式交付给您(即未完成收房),则根据该条后半段,物业费应由建设单位(开发商)交纳,您无需承担。针对新房未入住物业起诉要求缴纳物业费的问题,我们来看相关法律依据对此是如何规定的。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在您的情况中,核心在于“新房”是否已“交给物业买受人”。如果您已经接收了新房(例如办理了收房手续),则您作为“业主”,即使未实际入住,仍需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缴纳物业费。物业起诉您的法律依据正是该条款,主张您作为业主的缴费义务。反之,若新房因质量问题一直未正式交付给您(即未完成收房),则根据该条后半段,物业费应由建设单位(开发商)交纳,您无需承担。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