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中将婚前房产给子女但未过户,前夫擅自抵押贷款怎么办?
我和前夫协议离婚时,他同意将一套婚前个人房产赠与我们的儿子,但一直未办理过户手续。现在发现前夫私自用这套房子做了抵押贷款,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房子还能要回来吗?需要收集哪些证据?
其他答案
这种情况需要分几个层面来处理。房产虽在离婚协议中约定给子女,但只要未完成过户登记,在法律上仍属于原产权人所有。前夫作为登记产权人,确实有权办理抵押登记,银行作为善意第三方,抵押权通常受到保护。不过离婚协议具有法律效力,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协议约定的过户义务。若抵押权设立在后,法院可能判决对方限期过户,但需先解除抵押登记。实际操作中,若抵押贷款尚未偿还,需要协调还款解押后才能办理过户。 展开
2025-12-24 01:0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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