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问答 >买房>交易过户>签约认购> 问题详情

婚前买房不加女方名字,离婚时算共同财产吗?

ask8688212079|2025-12-22 15:04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ask9737639870

婚前购买的房产是否属于共同财产,需结合购房款来源、产权登记及还贷情况综合判断。若全款购房且登记在个人名下,原则上属于个人财产;若婚后共同还贷或装修出资,另一方有权主张补偿。根据相关规定,婚前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的房产,离婚时产权仍归登记方,但需对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进行分割。 房产登记名字并非唯一判定标准,关键看资金贡献。例如,男方婚前购房未加女方名字,但女方参与还贷,离婚时可要求补偿已还贷款及对应增 展开
2025-12-23 00:29
来自北京市
AI整理生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信息举报邮箱:jubao@fang.com
返回顶部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