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2005年保定一个国企破产改制后的公司 2006完成破产改制后一直欠缴养老和医保 安置费也以没钱当理由不给 现在单位已经停产多年单位在雄安新区有十亩地的场地一直用于出租后来我们经过不懈努力向上反映后当地税务部门接受下来了 起诉单位 裁定书于上月下来了 认定了欠费事实 不知道下一步怎么走 我们快到退休年龄了 就怕一直拖着 希望能够执点迷津 谢谢
我们是2005年保定一个国企破产改制后的公司 2006完成破产改制后一直欠缴养老和医保 安置费也以没钱当理由不给 现在单位已经停产多年单位在雄安新区有十亩地的场地一直用于出租后来我们经过不懈努力向上反映后当地税务部门接受下来了 起诉单位 裁定书于上月下来了 认定了欠费事实 不知道下一步怎么走 我们快到退休年龄了 就怕一直拖着... 展开
其他答案
您的情况涉及改制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建议从三个维度推进:关于社保医保欠缴问题,裁定书已确认欠费事实后,可持生效法律文书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强制征缴。社保部门有权从单位账户划扣欠费,若账户余额不足,可申请法院查封其出租土地的收益。实际操作中需注意,不同地区对历史欠费的追缴时效可能存在差异,建议尽快办理。针对雄安新区土地的处置,该地块出租收益依法可用于清偿职工债务。可向执行法院申请对该地块租金收益进行保全 展开
2025-12-19 05:3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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